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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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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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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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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大连刑事律师之制造毒品罪发回重审后改判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与其朋友韩某共同研究制造冰毒,其后制造出了部分冰毒被二人吸食,后来李某找到工作后,就不再参与制造冰毒,韩某自己购买了设备原料,制造出了大量冰毒,其中一部分以市场价卖给了李某,李某自己吸食,后韩某到案,供述其在制造冰毒的过程中得到了李某的技术指导,因为李某中学时候是化学课代表,李某也“认可”其在电话中对韩某的询问,有过解答,一审判决韩某有期徒刑11年,李某有期徒刑7年。

 接到二审委托后,张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尤其是无法证实李某对韩某进行了那些相关帮助,其电话解答的问题对韩某制造出冰毒,是否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尤其是在二人原来已经制造出了冰毒,并且李某还向韩某以市场价购买吸食,这些都视乎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韩某独立制造的冰毒这一犯罪事实,可能与李某无关。

 现在二审法院认可了辩护人张天祥律师的观点,对本案发回重审,现张天祥律师接受了一审委托,希望在一审阶段能为被告人争取到一个合理的刑期。

后续报道:

  发回重审后,案情发生了变化,公诉机关增加了指控及证据,案件向着不利于被告人李某的方向发展,鉴于这种情况,代理律师张天祥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建议被告人认罪人罚,一审法院依据客观事实及被告人态度,对被告人李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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