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8952-6065

您所在的位置: 辽宁大案要案律师网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成功案例

大连律师之口腔诊所医疗事故纠纷

案情梗概:

原告于2014年6月14日中午11点左右到被告处看牙,被告处医生告诉原告应将病牙拔除。被告处医生在没有对原告身体健康情况,疾病史做详细问诊,没有告知原告麻药配方、剂量,麻醉风险的情况下,在原告空腹的基础上匆忙注射加有肾上腺素的麻药。打完麻药后,原告出现头晕,心慌,心跳加速,血压升高,恶心呕吐,浑身无力,一度晕厥,之后测量血压为80/50,原告家属讯问原因,拔牙医生说:“打麻药打的”,并对配麻药的护士说这么大岁数的人别配这么多麻药,也别加肾上腺素。半小时后护士给原告量血压,原告血压依然80/50,不见上升。原告自觉眼花,心慌等不适症状越加强烈,要求去医院检查,原告家属要求提供病志以方便检查,被告诊所人员说没写病志。在原告家属强烈要求下,

诊所人员匆忙补写了一份内容失真且不完整的病志。

事发后,原告入住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最后诊断为冠心病、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killip I级、 冠脉痉挛不除外,后住院7天,根据医嘱,原告出院后需要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氯呲格雷片、阿托伐他汀钙片、单硝酸异山梨脂缓释胶囊、参松养心胶囊等药物,给患者的经济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原告出院后,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被告一直未予理会。

   结果:经过调解,被告口腔诊所赔偿原告36000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