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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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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综合法律服务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大连誉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由家村

    三、工程内容:土建工程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合同工期:2017320日至2017420日。本工程在合同工期内保质保量完工,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日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主张上述权利所支付的包括但不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完毕。

七、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八、工程款支付:

         1、乙方进入场地基础开挖,应付工程款的50%

         2、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付工程总造价的50%

九、所挖基础内为人工可以挖掘土质,如遇岩石,则清除岩石的油锤,台班另计。

十、所控基础内,如有地下水,产生的抽水,台班另计。

十一、所有与环保施工,单位和房东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等的沟通均由甲方进行,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工,工期顺延。

十二、甲方对所开挖位置是否有地下附属物,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进行交底。

十三、甲方应无偿提供施工电、水的使用。

十四、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的法规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接受监督检查,乙方对本合同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场区内的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要防火防盗、要文明施工、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清洁。

十六、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及时修复。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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