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8952-6065

您所在的位置: 辽宁大案要案律师网 >新闻中心

律师介绍

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新闻中心

辽宁大案律师接受广东薛某的委托,处理贩卖两公斤毒品的刑事案件

    大连公安在广东将贩毒嫌疑人薛某押解回大连,薛某的家人马上联系辽宁大案要案律师网首席律师张天祥,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

     薛某在曾经在大连做生意,近年已经回广东生活,因受大连贩毒人员牵连,涉嫌贩卖毒品2公斤,已经押解回大连,本案马上将进入检察院阶段,张天祥律师会在允许的条件下,隐名发布部分可以发布的案情,并且及时公布审判结果。

   附毒品案件法律规定:

  banner-wap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