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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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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婚姻家庭

辽宁资深律师讲解离婚协议的书写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尤其是协议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的规范书写时保护双方权益的合法依据,现在张天祥律师将比较规范的离婚协议范本整理呈现,希望大家学习交流。


男方:刘某,19830321日出生,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无,现住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8501

女方:王某,19811128日出生,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日冲信息(大连),现住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8501

双方于 201064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达成如下协议:

一、 子女抚养

1、         女方现在怀孕,婚生子女将来归女方抚养。

2、         男方在离婚以后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

二、财产分割

1、         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大连甘井子区红岭路博雅园2241单元704楼房一套,登记在女方王文敏名下,离婚后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

2、         双方于20121128日购买jeep牌越野车一辆,车辆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偿还。

三、 债务承担

1、男方由于购买房屋借赵洪胜10万没有归还,离婚后由男方个人偿还借款。

2、离婚后男方需归还婚前向女方所借款14万元,于2013130日还款4万,20141030日还款10万元。

3、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男方:    (签章)                      女方:   (签章)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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