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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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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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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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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大连离婚律师,弱势中的女性如何保护自己与孩子之间的关系

最近办理的几起案件,都涉及到小孩的抚养权问题,这个问题看似是个法律问题,实际上更多的是社会问题,记得谢律师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女人 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需认真考虑的3个问题》,结果很多女人私下咨询如果离婚,我到底该不该要孩子?

 

对于这个问题,张天祥律师的基本看法:

 

如果女人自己经济条件好精神正常心智靠谱,孩子跟着娘当然是最好的结局,要不然怎么会有一句老话流传至今: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

 

虽说现在中国的离婚率年年递增,但一些女性在社会中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因为某种原因迫不得已离婚时,比如说婆家的欺凌男方的家暴,为了能够离婚,首先就是不得不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特别是两宝的妈妈们面临着更痛苦的选择,面临的一个困境就是:

 

如果对方没有特别糟糕的地方比如说服刑、精神病院住着.....,只要去法院起诉离婚,就有可能会被判决一人一个,不得不放弃对另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然后被放弃抚养权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就会被这样的反复灌输:

 

你的妈妈有多么自私

不要你了……

不要你了……

不要你了……

结果就造成孩子这样一种心理:自己生活中的所有不幸和痛苦都延伸成为母亲抛弃自己造成的。

 

张律师目前有几个两宝妈妈咨询离婚的,对于离婚和财产问题倒是没有太大的争议,问题的关键就是孩子怎么办?

 

以前只一孩自己带走算了,但是现在两个孩子怎么办?尤其是孩子才几岁的。

 

张天祥律师:

 

千万不要认为孩子是挽救婚姻危机的救命稻草,实际上孩子才是离婚最大的牵绊。

 

在婚姻家事方面,法律不是万能的,婚姻问题并不能全靠法律解决,法律只是解决问题一种方法或者说是道具,不会是弱者的保护伞。

 

同时更糟糕的是,很多女性由于父母的经济社会地位能力有限,如果离婚不但不会得到原生家庭的帮助甚至还会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比如说:

 

回到娘家要增加娘家的经济负担;会让父母觉得面子上过不去;还有就是带着孩子女性很难快速的重新再婚,这是她原生家庭所不愿意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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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题上,弱势女性如何保护自己与孩子之间的关系?

 

张天祥律师还是那句话:

 

女人必须得有经济收入女人必须得出去做事。

 

尽可能的快速找到工作,然后把孩子带走……对于这种事,只要你能带走躲起来,那是不会有人追查你的,你更不用担心前夫一家会找上门来,因为

 

办案经验总结

 

别看很多男人离婚时对孩子多么的不舍甚至拼命地要孩子,一种情况就是把孩子作为要挟报复女人的工具,最常见的就是离婚后的女性,偷偷躲在孩子学校附近找机会接近自己的孩子,或者就是女性另嫁之后通过与前夫协商,让孩子跟自己多来往;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点兔死狐悲的感觉,觉得自己离婚让孩子受了委屈;

 

但是一旦男方再婚,对于前面的孩子基本上都会很嫌弃的,甚至连抚养费都不愿意多给。

 

但很多时候有些女性离婚后觉得很委屈走不出来,谢律师就问一个问题:

 

现在孩子谁抚养?

如果是你抚养,就不要把太多的精力和时间浪费在已经发生的事情上,孩子还小,如果你抚养,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条件给孩子一个正能量的榜样,你没有时间悲伤忧伤;

如果现在孩子不归你抚养,更要努力挣钱,因为总有一天孩子还是会找上门来的,如果有相认的那一天,你用什么好礼物给孩子?

 

至少目前中国大多数地方,女人比男人好找工作,虽然工资可能不高但是养活自己没有问题的,很多时候你的委屈,都源于你把自己想得太重要甚至害怕承担生活中的压力,但是生活和现实不相信什么眼泪。

 

别哭了,要哭也要等到过上好日子再哭。

 

弱势中女性更需要擦干眼泪往前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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