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喧闹一时的王宝强离婚案有了进展。8月15日上午9时许,王宝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并交纳诉讼费。王宝强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在1亿元,法院遂按照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依法收取了诉讼费24.9575万元。在离婚官司立案后,王宝强声明中称是“借钱交费”。有知情人向媒体透露,马蓉确实正在转移财产,数额高达1400万。
8月16日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因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马蓉起诉王宝强,要求删除微博并赔礼道歉。
8月15日,王宝强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这场离婚案中,微博曝光老婆出轨,算是侵害名誉权吗?王宝强的财产会怎么分割?如果马蓉转移财产属实,法院怎么判?网易新闻请研究婚姻法的王婷律师对此做了分析:
一、名誉权和公众知情权之间的界限问题。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本案中王宝强在微博上公布妻子出轨经纪人,是否虚构事实,对女方进行了侮辱诽谤是是否侵权的关键点。换句话说,王宝强手里是否掌握了女方的出轨证据?并不是王宝强在网上单方面发了声明,就能证明马蓉出轨,法律上需要完整的证据链印证。
二、王宝强提起离婚有两点诉求,一是离婚请求被法院支持;二是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
1、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女方同意并不存在怀孕等不准离婚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需要男方加以证明双方存在感情彻底破裂的法定情形,参照婚姻法第32条。即使马蓉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以根据证据作出离婚判决。
2、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后面分析。
三、法律否定婚姻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一方在婚姻危机中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调取相应证据,比如银行明细予以证明,有权要求依法予以多分,要求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
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前和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四、如何证明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吗?
1、证明过错的证据种类多样,可以是开房小票、开房记录,录音录像、微信短信记录等等,但由于认定为过错对财产分割的不会产生实质性过大的影响,因此不建议过分地劳神费力调取证据。
2、婚姻法中过错指的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关系分三个层次:通奸、非法同居和重婚,婚姻法中认定的过错严格意义上指的是非法同居和重婚,而通奸与非法同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长期稳定性的居住生活,保持不正当关系;而重婚要求更高,有结婚证或者是无结婚证但对外对内以夫妻名义相待。
王宝强未在起诉状中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也就在法律上不存在损害赔偿的问题。
实践中对不正当关系程度的过错认定,法院适用不同,有些法官认为存在不正当关系就可以认定为有过错,支持无过错方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主张。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有过错方净身出户在判决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五、抚养权主要会考虑孩子年幼程度,一般2岁以内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年幼的一般情况下判归母亲较为常见。一般考虑有益于孩子成长学习。一方生活作风存在较大问题也会影响到法官判决结果。而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本案中,王宝强夫妻有2个孩子,物质层面夫妻两人均有抚养能力,综合考虑王宝强与马蓉的经济实力,由王宝强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精神方面,王宝强是职业演员,如果取得抚养权肯定要将小孩托付他人,法院可能则更偏向于母亲来抚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