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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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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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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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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辽宁知名毒品律师之梁某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尊敬的公诉人:

我们接受被告人梁某里的委托及辽宁住邦律师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梁万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辩护人无异议。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梁万里有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一、本案被告人梁某里在本案中系初犯,偶犯。

 根据本案证据显示,本案被告人梁万里在参与本案犯罪前,没有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系初犯,偶犯。

 二、本案被告人梁某里自愿认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真实的悔罪行为。

根据本案证据显示,本案被告人梁万里在本案的侦察、起诉和审判期间,对自己的犯罪活动和全部过程,均能够如实向办案人员交代,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落实案情。被告人梁万里到案后始终自愿认罪,认罪态度非常好,尤其今天的庭审中几乎未作任何辩解,完全自愿认罪。这充分证明本案被告人梁万里已经决心痛改前非,与自己的过去决裂重新做人。

三、本案被告人梁万里所买的毒品并未扩散到社会上,虽有一定的数量,却在实际上没有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本案被告人梁万里所买的毒品并未扩散到社会上,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其毒品没有对社会造成实质危害。因此其危害性较小,虽有一定的数量,却在实际上没有对社会和个人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四、被告人梁某里持之所以持有过量毒品触犯刑法,有以下客观原因。

  1、因为另案处理的董磊先是从梁万里借款13900元,用31克左右的毒品,抵偿了上述的债务。

  2、本案被告人鞠龙自作主张多给了梁万里38克左右的毒品。

  3、被告人梁某里被动接受上述毒品,主要是因为其本人受毒品控制,为了吸食方便,贪图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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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尊敬的公诉人,我们不否认被告人所犯的罪行,但建议法庭应当充分考虑到被告人所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以及本案的特殊情况,能够给被告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刑罚不仅具有威慑的功能,更具教育的功能。教育的功能一方面展现给社会,另一方面也给被告人本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希望合议庭贯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法原则,对被告人梁万里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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