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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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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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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刑事律师之环嘉集团发票案核心辩护观点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辩护人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不是行为犯,而是危险犯。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仅要从形式上把握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的行为,还要从实质上把握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心态及客观后果。对于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的行为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国家立法设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个罪名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增值税税款不流失,而不是打击票据不规范的行为。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克制性)原则,刑法不应介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和行政处罚可以解决问题的领域。

综上,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两高”的司法解释,对于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的行为不做犯罪处理。另公诉机关脱离单位犯罪,直接追诉自然人也显然不妥,指控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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